读吧文学小说网 > 历史军事 > 退婚王妃 > V11 掠情王退婚妃

[第七十三章 杀狼,暗中护她]

想到此处,运出内力,她的身子腾空而起,林六惊叫一声:“见鬼了!”从空中重重地甩了下来,她的轻功并没有这么厉害,怎么突然之间好像增进了不少。.

“素女心经,相传是上古时候的素女相传。而真正能练到八成以上的少之又少,如为师这般练就七成也属不易。”

想到金针道长说过的话,林六从雪地里站了起来,满脸都是雪,好在是雪,如若摔在石头上,指不定会有多痛呢。

她的功力怎的就长进了?还是刚才运力太猛。

林六又试了一下,踏雪如飞,很快就奔到了胡杨林里,终于体会到一回做女侠的快乐了。张望着胡杨林,看能不能寻到几棵果树,采一些山果回去也是好的。

胡杨林里除了几棵柿子树,便是些白桦树和松柏,就在林六已经感到气馁的时候,眼前一亮,一条黄棕色的野兔在松柏下蹦跳着,正低头吃着松柏的枝叶。一直以来,林六以为兔子都吃草和菜的,没想到对松伯的枝叶也能吃得如此津津有味。

“现在,你是我的了!”林六小心翼翼地往那兔子走了上去,可这兔子却比她还要机警,听到些微的声响,调头就跑。

林六在它的后面紧追不放,那一抹黄棕色在雪地显得尤其的吸引眼球。

“死兔子!叫你别跑,别跑……”

林六喊着,就在她还未追到兔子,有个东西已经先咬住了兔子。

狼!

是的,是狼!

她遇上狼了!

林六静静地站在雪里上,看着那五只狼以极快的速度将兔子撕碎。五只狼,一对大狼,应是夫妻,三只半大的狼崽。

公狼丝毫不顾得母狼的饥饿,和着毛撕扯着兔毛,一口就咬下兔头。母狼呜呜地发出不满,低头撕扯着兔腿,三只狼崽很饿,正要啃咬,却被公狼扬爪击开,那动作快敏得就像是打不听话的孩子。

他们没有发现她吧?

林六此念一闪,轻缓移开步子,不曾想,公狼弃下野兔,恶狠狠地瞪着她,嘴里发出古怪的声响,好像是在告诫:你不要动,一动我就咬死你。

怎么办?她可不想成为野狼的美食。

林六运足内力,纵身一闪,就上了一棵胡杨树,上了树,挑了根还算粗壮的枝干,没有了兔子,猎杀一只野狼回去也不错。

要想逃脱,也是轻而易举的事儿,只是林六很不满野狼一家夺了她追的兔子,还吃得连毛都没剩下几根。原本公狼扯下了几块兔皮,可那三只饿馋了的狼崽,叼住兔皮象是得了宝贝一般,没几下竟连着兔毛一并吞下肚。

林六上了树,野狼一家就守在她所藏的树上,公狼趴在地上,母狼偎依在他的身边,一副心在不嫣、不急一时的样子。

杀狼!

可这是多么美满的一家,狼爹、狼娘,还有三个狼崽。

林六在钟南山时,曾听李夜提过草原的狼。

狼,其实是一种孤独的。但它们很有责任感,更懂得生存之道。

只要你不招惹他,他便不会招惹你。

如此,她能脱身,为什么一定要杀它。狼,同时也是一种能记仇的动物,如若你杀了它的伴侣、亲人,它也一定会报仇。

她只想和沈思危过几天安稳的日子,真的有必要去招惹狼群么?

林六想了一阵,既然如此,就罢了,避开它便是。

这里,并不是草原,为什么会有狼出没?

难道草原里没有吃的,所以连狼也往南边迁移,再往南就有百姓,就会有牛羊、鸡鸭,有了这些也就寻到了食物。

咦,那边树上“扑簌簌”飞动的是什么?

林六举目远眺,是雪雉!

这可是雪后最好的美食了,如若捕上两只也不错。

罢了,狼肉有什么好的,她要去抓雪雉。

林六运开轻功,落到另一棵树上,显然她的避开是正确的选择,因为那野狼一家好像根本就无心攻击她,虽然那一只兔子让他们没有吃饭,却也不那么饿。

两只雪雉在胡杨林中优雅着地迈着步子,一个在前,一个在后,圆圆的眼睛四处审视着,正用心地寻找着食物。

雪雉,又名雪鸡,这种动物很奇怪,有着白天鹅、老鹰一样的痴情,如果一个死,另一个绝不会离开。

林六寻了几枚石子,静静地盯着雪雉,落在后面的雪雉低头看着雪地,正用心寻觅着食物,突然不知从何处飞来一样东西,它还未待瞧得仔细,便是数枚石子袭来,端端击在头部,雪雉扑腾了两下,便倒在雪地上。

另一只雪雉听到异响,调过头来,“咕咕”地唤了两声,见倒地的雪雉不动,露出无尽的悲伤。这便是雪雉不同于其他禽类的地方,若是麻雀,一子击过去,其他的麻雀就会立即散去,它会记住在这个地方有危险。而雪雉则不同,另一个死了,它会在那个地方一直守下去,虽然知道是死了,可它还是不会离开。

林六躲在树上,静静地看着那只落单的雪雉,鸟儿尚且如此,人呢?人自视高贵、高尚一等,可在情感还不如鸟儿忠贞不渝。

“唉……”她轻叹一声,心下颇是感动,“到了我的五脏庙,你们一对不会分开,它的肉里有你,你的肉里有它,也算是生死鸳鸯吧。”

林六又拾起了几枚石子,这一次她想一举击中,至少不让这痴情的鸟儿太多的痛苦。正要过去拾起一对雪雉,又听到一阵熟悉“呜呜”声响,竟是野狼一家奔了过来。

林六快速拾了雪雉,回过头去,看着不远处的野狼,带头的公狼冲她发现怪异的呜叫声:“别这样盯着我,上次的兔子已经让给你们了,休想再打我手里猎物的主意!告诉你!休想!”

提着雪雉,正要走,却见那公狼如离弦的箭冲了过来,林六运足轻功,踏雪而飞,那公狼满是惊异地看着她离去。

她离开不久,胡杨林一棵大树上掠下一条黑影。公狼望向黑影,咧出白牙,背毛竖立,向对方宣泄着不满,这从天而降的黑衣人是有意挑恤。黑影拨开宝剑,移形换影,黑衫漫卷,化作幻影重重,招招狠绝、迅速,那公狼还未浅吟一声,只见鲜血飞溅,倒卧地上,母狼与三只狼崽尚未得瞧得分明,皆一一丧命。

剑光四射,跃人眼目,来去自如,矫若游龙,动似脱兔,起剑、收剑,都似只有眨眼的功夫。待五狼毙命,那剑刃之上竟半染半滴鲜血,直卷起周遭的积雪纷飞,雪花覆落狼身,竟将五狼的尸首掩去了大半。

“啪!啪!”传来人的拊掌赞赏之音。

黑衣人寻声望去,却见在另一棵大树上站着个清瘦的男子,只留下两撇胡须,神色举止间透出几滑稽、怪异:“少主,还是在九岁时杀过狼,这十多年了,可从未杀过狼。”

李夜手握佩剑,并不答话:“我想杀便杀,难道还需要什么藉口不成。”

“少主不需要藉口,在下给少主一个藉口。”男子赔着笑脸,“方圆数里,唯一间闲置的茶肆,狼儿寻不到食物,难免不会找那茶肆里的人下手。所以,少主为了那茶肆中人,定要杀了这些狼。”

李夜面无表情,就算被他猜到又如何。

“狼儿啊狼儿,不要怪少主心狠,怪就怪你们的运气,什么人不好招惹,偏偏招惹了少主在意的人。你们这不是自寻死路么?”

李夜冷声道:“我叫你过来帮忙,可不是听你奚落。”

“在下哪敢奚落少主。在下只是好奇,少主不是对堂主、军师说,并未对林幽兰动情么,此间为她杀狼。唉……在下还真是怀疑少主曾经说过的话。”

凉人崇尚鹰、狼,鹰的自由,狼的孤傲。李夜自九岁时被迫杀狼之后,这十多年来宁可杀人也不杀狼,可此间居然会一连杀死五只狼,还有三只狼崽。

李夜猛一转身,抓住八撇胡男子的衣襟,厉声道:“狼若伤她,不行!你若敢伤她,我一定要你好看!”

八撇胡笑嘻嘻地推开他的手,道:“少主传在下来,不会就只是警告在下吧?且容在下猜猜,林幽兰被流星阁的人抛于途中,重病缠身,少主要在下日夜兼程赶到这儿,是为了给她治病。不知在下猜得可对?”

在他的身边,全都是一个比一个更聪明的家伙。

“既然知道,还问我作甚?一会儿就你装成过路取暖的,去茶肆为她瞧病。”

“过路取暖?喏,还好,这理由不算太坏……”

“当然不好。”李夜看着八撇胡,“白先生的寒衣太厚了,脱了!”

八撇胡望望周围,冰天雪地,双手护在胸前,道:“你想冻死我?”

“你若穿这么厚进去,还说取暖,谁会相信?快脱!脱——”李夜霸道地拽住八撇胡,不由细说,强行脱下他身上的寒衣,八撇胡直冻得浑身颤栗,提起一边的包袱,道:“你别走远,我一会就过来。”

李夜道:“一定要瞧仔细了!”

八撇胡轻叹一声。

——新浪首发《胭脂兰:退婚王妃》水红作品——

林六回到茅屋时,沈思危站在门口翘望着,见她回来,道:“野鸡,哪来的?”

“这是雪雉,很痴情的鸟儿呢。”林六笑着,“许多女子喜欢鸳鸯,其实鸳鸯并不是最痴情的鸟儿,不及雪雉。刚才我在林子里,击中一只,另一只怎么也不肯离去,索性成全了它们,让它们生死相随好了。”

沈思危被她古怪的话语惹得笑了:“既为它们感动,你就不敢杀了它们。”

“阿弥陀佛!它们得救我们的命,让我们填饱肚子不是。”林六嬉笑着,“在林子里,我瞧见一家野狼了。一对狼夫妇,还有三只小狼崽。”

“许是从北方过来的。”

“我也这么想。幸许晚上听到的狼嚎就是它们的声音。”林六进了屋里,锅里的水翻滚着,再看地上,他似已将鱼儿剖好弄净,“你会烧饭?”

“不会!第一次。”

林六笑,“下次出门,你要小心些,遇上狼莫与它们恶斗,能避则避。”

“《中山狼》的故事可有听过?”

“听过。”

“狼,本是恶畜,若我见了,自会杀之。”

本是一个温润的人,偏生说出杀字来。林六微微一笑:“罢了。不知道你做的鱼是什么样子的。”

可林六在李夜的故事里听到完全不同的狼,它们有多可爱,又有多么的友善和孤独。

李夜,他可前凉后裔啊。

这个时候,她还想他作甚,他利用、算计她,她最初有些生气,可现在已经不生气了,因为那是一个和她并无多大的关系的男子。想到当初为了他,竟与嘉王对恃,是那样的讥讽的可笑。

从今往后,除了沈思危,她不会再为任何人做出牺牲,更不会为了旁人而让自己难过、受伤。

又过了两刻钟的工夫,沈思危道:“鱼汤好了!”

再看旁边,林六已将两只雪雉处理干净。

沈思危看着乌盆里的鱼内脏和雪雉内脏,道:“我去倒掉。”

“那你可得掩埋好了,这血腥味最易招惹野狼。”

“放心。”沈思危捧着乌盆,他就是想招惹野狼,不仅要惹,还要将它们一网打尽,这野畜不是吃百姓的牛羊,就是伤人,留着何用。

他将那些东西倒在了离茅屋极远的地方——河边,看他不设法将这一家狼给弄死才怪。

待他回来时,林六已经盛好了鱼汤。

这家伙怎么做的,又咸又苦,实在难以下咽,可这是他第一次下厨,再难吃,也没有黄莲难吃,所以她是一定会喝上两碗的。

“吃饭了!”

沈思危应了一声,坐到桌前,含了一口,立马就喷了出来,难喝,实在太难喝了。

“怎么了?”林六佯装无事。

“你没尝么?”

林六点头,捧着碗饮了一口,扮作很美味的样子,慢慢地咽下:“是有点咸,你剖鱼的时候没有把鱼胆弄干净,所以会有一点苦,倒并不难吃。”

她说得中肯,即不让他觉得自己是故意遮掩,又说得轻浅。

沈思危怀疑自己是不是尝错了,又大饮一口,还是那味,再看林六,依然视作美味佳肴一般,大口的喝汤,细心地吃肉。

是他的舌头有问题?还是她的问题?

“下次你想学,我教你。但是,我有一个条件。”

“什么?”

“你学不学得会,这一辈子都只能煮给我一个人

未完,共5页 / 第1页